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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过其笔:千古不变的笔法总则

对于书法的笔法,一接触书法,就是绕不过的课题。

多年的书法实践,许多大大小小的问题得不到实证和有效的解决,不得不关注,求诸与古今书法理论。

因为不能贯通古今的理论脉络,曾经有许多迷茫困惑。对笔法论的理解,或执于一念,或无所适从。近年来对理论书籍,对古今书论,作过系统的研究和梳理,得出下述体会:

1、历史上的笔法论,自东汉蔡邕的《九势》起,所谓的笔势,运笔,用笔,都是意象的比况和状物形容,都和汉字的结构混为一谈,难分彼此。

宋以后至今的笔法论,以理性分析为主,但仍然是星星点点,有片无面的碎片化论说,至今没有一部体系化的,令人信服的,可指导操作的专著面世。

2、书法的笔法,绝大部分是手势,笔势的动作,语言,文字都无法准确表达。它只可示范,不能言教。

正因为这样,许多开口闭口讲笔法者,只能虚拟空比,难免词不达意,枝蔓纠缠,造成笔法论的神秘化,复杂化;有的根本不懂笔法,以错误的理解凿空臆测,胶柱鼓瑟,授人以死法。

3、书法的笔法,只有一丝不苟,专心模仿古人,体会古人的入笔角度、下笔力度、行笔速度、笔画弧度这四个度的合度,才可谈熟练掌握。

如果要简洁明了的说明笔法,就一句话:“三过其笔,方为法书”

我们从头至尾梳理古今的笔法论,发现所有的古今论说,都在围绕这八个字作文章。所谓“执、使、转、运”等等枝节叙说,都是笔法的总体原则“三过其笔”的衍绎。

这句话出自元无名氏的《书法三昧》 :

“夫作字之要,下笔须沉着,虽一点一画之间,皆须三过其笔,方为法书。盖一点微如粟米,亦分三过, 须得向背俯仰之势。”

不难理解:

1、所有的笔画,哪怕是一个小小的“点”画,都有起、行、收笔的“三过其笔”的微妙动作;

2、笔画的起笔,有顺有逆,有正有反;笔画的入笔,角度各不相同;笔画的方向,各不相同;运笔的轻重快慢,各不相同;笔画的转折,有方有圆;笔画的形态,有曲有直。

3、古代的经典书法,篆、隶、楷书还勉强有迹可循,如果要把变化多端的行草书的笔法作一一说明,恐怕任谁都会束手。经典行草书,笔笔不同,从不重复。

比如王羲之《兰亭序》的20个“之字”,没有一个“之”的起笔,行笔,收笔的笔法是相同的,形成笔画变化形态的四个度,也各不相同,谁能确定那一个“之”字的笔法应该是正宗的呢?

结论就一句话:

“三过其笔”是千古不变的笔法总则,形成笔画变化形态的四个度,是在“三过其笔”的原则下,由书法家自主掌握的变量。